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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习期间离职

网友 包头-青山区 劳动纠纷 2024-11-26 14:44:57
问题描述:

本人目前在实习,和对方签订了三方协议和对方的实习协议,19号本人在企微申请离职当天被驳回,20号直接用书面30号正式离职通知对方被驳回,21号也是同样,由于三方协议上明文规定提前10天告知,对方说要提前一个月申请,而且他们的实习协议也没有明文规定那我自己通知到位了,但是她们不批准,她们的理由是得按照她们的流程来申请,而且她之前还想说服我,说我走了,她们调人有点难,就是我和她们签订的协议上的,有我自己写的服从她的的安排规定之类的话,还有手印,这个有影响吗,30号到了我可以直接离职吗,如果她们不给我结工资我该怎么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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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首先,三方协议和实习协议中关于离职的约定应遵循法律法规。虽然您在协议中写了服从对方安排的规定,但这不能违反法律对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基本保障。 其次,法律规定,在试用期内提前 3 日通知用人单位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您已经提前 10 天书面通知对方,30 号是可以直接离职的。 再次,如果到时候她们不给您结工资,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: 1. 与用人单位再次协商,说明您的合法权益,要求支付应得的工资。 2. 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,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。 3.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可能的经济补偿。 最后,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,如三方协议、实习协议、书面离职通知、工作记录、工资条等,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    回复于 2024-11-26 14:46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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