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冠尧律师
针对借款人跟担保人只还本金不付利息的情况,以下是我的法律分析和建议: 首先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七十四条的规定,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。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,且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,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,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;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,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,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,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。因此,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,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,则按照上述规定执行。 其次,如果借款人只还本金而不支付利息,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利息。出借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借款人支付未付的利息。在诉讼过程中,出借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利息,例如借款合同、转账记录等。 对于担保人,根据《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、违约金、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。因此,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利息,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,向出借人支付利息。出借人可以向担保人追索未付的利息,担保人应当履行担保义务。
回复于 2024-11-26 14:34:28